广大出租屋业主、二手房东和租客:
近年来,全国各地“三小场所”和出租屋火灾事故频繁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在众多火灾事故中,出租屋业主、二手房东、租客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麻痹大意,没有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成为了重要致灾因素。
消防安全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目前,许多业主对安全出租、文明出租的责任意识不够,存在一个责任误区,误认为房屋出租了安全问题就不关自己事。甚至还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以前这样做没有出问题,现在这样做肯定也不会出问题。然而,这种侥幸心理往往是造成安全问题的罪魁祸首。有句话很贴近实际——“侥幸一阵子,后悔一辈子”。因为存在各种侥幸心理,导致思想放松警惕,麻痹大意,降低要求,忽视了检查,最终造成悲剧的发生,带给我们无法挽回的损失和一辈子愧疚和痛苦。
我们周边发生火灾事故也常有所闻,这些都是血的教训,以下列举一些“三小场所”、出租屋火灾事故案例,在此希望能够警示广大出租屋业主、二手房东和租客,以此引以为戒,借别人的教训来警醒自己的行为,做到安全出租,合法出租,宁可租金少一点,不要安全隐患多一处。
案例一
年1月13日,东莞市某镇一五金机电工具店发生特大火灾。据了解,起火的五金店属于典型的“三小场所”,事发当天,五金店内电线短路,引燃下方可燃物,产生的大量浓烟通过一楼五金店与出租屋疏散楼梯之间未分隔的空隙蔓延至二楼以上出租屋,导致二楼以上出租屋住户8人因吸入浓烟窒息致死,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7万元。二手房东陈某武和屋主赖某群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责,并各处5万元罚款。
案例二
年11月25日,广州市某区一出租屋发生火灾,造成两名3岁双胞胎男童死亡。经现场初步了解,火灾过火面积5-6平方米,为该房中的一间小卧室。事发时,死者父母均不在现场,儿童的姨父等2名成年男性亲戚正在另一间卧室休息。事发后,消防、公安、安监等部门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房东被有关部门罚款8万元,并赔偿租客25万。
此类案例还有很多,希望广大出租屋业主、二手房东和租客能够警醒,生命重于一切,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要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牢牢树立安全责任意识,避免侥幸心理抬头,学会自防自救,努力营造全民消防氛围,从而创造一个平安、祥和、文明、和谐的营商环境、租住环境和社会环境。
安全系着千万家,消防安全齐参加,预防火灾靠大家,但愿平安幸福伴您家!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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